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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1章 穿越中世纪181

    玛蒂尔达出现在纪尧姆面前, 是佩罗伯爵夫人事情不久之后,一次宫廷晚宴上。这次晚宴上,她和另外几位贵族少女, 一起穿上了一样的白色裙子,在快乐的音乐中跳着跳步式舞出场——不管宗教上对舞蹈是多么深恶痛绝,也无法阻止国王和诸侯的宫廷里出现舞蹈。

    一些大型的宫廷宴会、宫廷节庆上,贵族女性, 甚至贵族女性和贵族男性结伴跳舞,都是挺常见的。

    当然了, ‘常见’并不意味着这件事就不引人注目, 就不会让看的人想入非非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什么动作很小的踩点舞,而是跳步式舞蹈!

    具体来说,这次是一种需要抬腿跳得比较高的圆圈舞,别说在宗教人士了,就算是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 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在激烈的运动中,因为夏季衣物相对轻薄得特定,少女们的胸部都要呼之欲出了。

    现代,哪怕是一个只跳过广播体操的女孩儿都该知道,很容易跳着跳着就‘跑杯’了,非常不雅。平胸姑娘还好,发育情况好一些的女孩儿是真的尴尬,所以要么特别注意自己的动作, 要么就穿紧绷绷的运动内衣。

    而中世纪么,是不用指望有现代那么好用的内衣的。这样激烈运动的时候,但凡是一个女孩发育得比较好, 都难免尴尬——这大概也是跳步式舞蹈相比起动作幅度小,且节奏舒缓的踩点舞,更加不能为保守人士接受的原因之一。

    真要说跳步式舞蹈的抬腿有多高,动作有多诱惑,比得上后世的大腿舞、康康舞之类,那肯定是没有的。从路易莎的角度,甚至觉得那些舞蹈动作过于‘朴实’了……所以,让跳步式舞蹈尤其被忌讳的,果然还是跳舞时另外的场面吧。

    事实上,当这些姑娘们跳着跳步式圆圈舞出场时,一些严肃的宗教界人士已经起身退场表示抗议了。嗯,这里面不包括路易莎如今的大伯子琅城大主教,他是出了名的不严肃,作为一名大主教,他的生活依旧是世俗王子的做派。

    敢于在宫廷里跳跳步式舞蹈的贵族少女,不得不说,每个都是不同寻常的。但即使是在不同寻常的姑娘们中间,玛蒂尔达也显得尤其突出。她高高扬起头,四肢舒展,一点儿不畏惧、畏缩,仿佛一只骄傲的天鹅一样跳舞。

    哪怕是对舞蹈颇有微词的人,看到她的姿态,也很难说什么。仿佛抓着不雅的地方说,是自己思想下流了。

    “那位小姐好像从没见过,那是谁家的?”有人已经忍不住打听起来了,就在路易莎旁边,不是男人,而是女人。

    “是盖拉德男爵的女儿,她很少有进宫的资格,所以您没见过。不过我曾经在别的地方见过她,那可真是个极有魅力的姑娘,听说有好几位出色的年轻人都在追求她,就是不知道谁能成功了。”立刻有知情人放出了‘情报’。

    有人能比较中肯地看待,当然也有人不屑一顾,就此说道:“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越来越下流轻浮!这样的姑娘,要是在过去,真正像样的骑士是看都不会看的。与其说是贵族小姐,还不如说是一个娼妓一样了!”

    大家各有看法,就有人问到了路易莎头上,路易莎想了想就说:“我也觉得这些小姐们很可爱,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年轻的活力。至于说这样的舞蹈该不该出现在宫廷,我只能说,这得问组织今晚表演的总管,还有其他人……这总归不会是姑娘们自作主张。”

    这就是把矛头轻轻转移了一下了……的确,这种晚宴上的表演也不是临时决定的即兴表演,肯定事先都是有规划的。别说几个姑娘自己能决定了,她们主动都不太可能,更大可能就是半推半就而已。

    当然,路易莎不知道,这几个姑娘中还真有自己主动的,比如说玛蒂尔达……

    玛蒂尔达就在大礼堂中央随着音乐和歌声跳着,动作富有韵律,每一下都很好地跟上了节拍。与此同时,她的双眼水润、媚眼如丝,随着她的视线在满场流转,一下将不少男人都迷倒了——她并没有格外着重纪尧姆那儿,今天只是吸引一下注意力而已。

    她可不觉得一个心有所属的男人一次就能搞定,而且她觉得那样也太明显了,容易落入下乘,就像佩罗伯爵夫人一样。

    然而,玛蒂尔达并不知道的是,纪尧姆甚至没看这支舞。意识到这支舞是什么样的舞蹈后,他就皱着眉、侧过头不去看了——纪尧姆对路易莎的喜爱,让很多人下意识忽略了,他原本是一个多么严肃的人!

    路易莎并不是传统的那种女士,有的时候显得过于大胆了,很多人就认为纪尧姆就是喜欢这样的。嗯,这倒也符合一些人的思维,毕竟现在许多男人就是这样的,嘴上说着传统小女人最好,温柔贤淑、事事顺从。但一个打破平常乏味生活,充满生命力的女人,才能迅速吸引他们。

    然而,现实就是,纪尧姆真的是原书盖过章的那种‘骑士的典范’,在‘传统’这一点上不必怀疑。除了爱上路易莎这一点,让他突破了一些自己的常规,其他其实也没变……虽然俗气,但有些话是对的,譬如‘爱情真伟大’,能让人打破藩篱。

    这场宫廷晚宴之后,玛蒂尔达小姐们这支舞也成了一时议论的话题。第二天,路易莎和女伴们见鞋匠和裁缝时,大家还在说呢!

    “殿下,您在娘家时跳舞吗?”博福特伯爵夫人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问道。

    路易莎摇摇头:“不,平常我们演奏乐器、唱歌,但不跳舞……我倒是考虑过学一下跳舞,那可是锻炼身体的好方法。但跳舞始终是受非议的,我又不是真的喜爱它,于是也就算了。想要锻炼身体,也有别的方式嘛。”

    真要说运动量,路易莎打网球的运动量可比现在的舞蹈更大!

    其他人都不知道路易莎的话题是怎么从舞蹈跑到锻炼身体上的……此时的人们对舞蹈讳莫如深,肯定不会研究那是不是能锻炼身体什么的。

    “您虽然不跳舞,但您对舞蹈的观念是我见过的、最平和的了,居然首先考虑的是跳舞锻炼身体,而完全没有想过它对道德的意义。”博福特伯爵夫人听了后笑着道:“您该听听王后殿下的神甫是怎么说的,照他的说法‘舞蹈是一个怪圈,圈子的中心就是魔鬼’!”(注一)

    “什么事情都要和道德说教扯上关系,这是非常可怕的……”路易莎没有说更多,因为在当下的社会氛围下,这也没法再说了。

    说是现在是中世纪中晚期,社会风气松动,已经有禁欲转向开放,可这实际依旧是个传统社会,天主教占据绝对优势。‘文艺复兴’尚未来到,‘宗教改革’更是遥遥无期。

    “嗳,别说那些了,还是看看这次要定做的衣服吧。”路易莎转移话题,指了指裁缝拿来的布料:“这次可是菲利普王子的婚礼,我才出钱给你们做一身礼服的,可别错过机会了,快点儿做选择吧。”

    菲利普王子和伏京公爵之女伊丽莎白马上就要结婚了,最近西岱这边也在为这事儿忙碌。这件事对路易莎的影响倒不大,毕竟安娜王后既是王后,又是菲利普王子的母亲,这件事理所当然是由她主持的。

    她不放心路易莎这个敌人帮忙(因为纪尧姆,也算是敌对了),路易莎也不会主动揽事,结果就是路易莎乐得轻松。现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给身边的侍女、骑士什么的,都定做一身新的礼服,让他们到时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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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面面的……这也算是此时主人们应尽的义务了。

    能免费做衣服,那当然是值得高兴的,女士们立刻为此嬉笑打闹起来。在礼服款式和布料选择上举棋不定,觉得这也好、那也好,每一个细节的推敲都得花一番功夫。今天来了不少裁缝,他们当然也不会催促这些贵人,只是配合贵人们的种种想法,回答可行不可行而已。

    路易莎这次倒是没定做礼服,实在是她结婚时定做的衣服太多了!到现在甚至还没穿遍。到时候只要找一件隆重的、没穿过的礼服穿就好了,实在没必要又做新的——她不算节俭的人,但也有现代人务实的一面安,实在做不到大贵族无节制的奢侈浪费。

    不过这会儿她也没闲着,她将鞋匠叫到了跟前,又让人去请纪尧姆。

    纪尧姆不一会儿就来了,才知道路易莎是要让人为他做鞋,为此需要制造一对和他的双脚一模一样的模子(其实就是鞋楦)。

    去除鞋袜,鞋匠就用便于塑形的纸包住了纪尧姆的脚,一张一张的小纸片用胶水彼此粘黏,确保严丝合缝。最后,因为太过严丝合缝了,纪尧姆的双脚甚至无法在不破坏外面的包裹纸的前提下,从中脱出。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毕竟那只是纸而已,所以可以用剪刀剪破,直接分割下来。这时候做鞋,就经常用这种分割下来的鞋片裁割皮革,再用来拼接缝纫成鞋子。只不过,路易莎的御用鞋匠,并不直接使用这些‘鞋片’,而是先用它们做鞋楦,再用鞋楦做鞋子。

    但这些纪尧姆就不知道了,他还以为就是普通地做鞋子呢!

    “我有很多鞋子,完全足够穿了。”纪尧姆有些迟疑地说。他一方面觉得做新鞋毫无理由,另一方面又没法生硬拒绝路易莎,只能委婉地说明情况……嗯,这对纪尧姆来说已经是非常委婉的话语了。

    “当然,您有很多鞋子,不过那些鞋子并不舒适……这一点,我之前没想到,因为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也都没有做新衣新鞋。这次因为菲利普殿下和伊丽莎白小姐的婚礼,倒使我想起了这件事。”路易莎拉住纪尧姆的双手,让他好好坐在椅子上,方便鞋匠操作。

    “我知道,您因为经常行军打仗的原因,算是非常重视鞋子是否舒适的人。但请您相信我,您过去的鞋子,绝对不能和我的鞋匠制作的鞋子相比。”路易莎非常笃定地说。她当然笃定啦,她的鞋匠可都是她一手调教出来的,现在做的鞋子,至少在皮鞋、皮靴这个品类里,比后世的不会差!

    要说加工条件、材料什么的不如后世,那是一些高科技鞋!真要说传统的鞋子,后世有钱人会定做的全手工制作的鞋子,只要琢磨出了制法,中世纪和后世能有什么差别?

    鞋匠笑呵呵地剪下鞋片,回头就用这个制造了鞋楦。

    再路易莎的引导下,他们现在做一双真正的好鞋已经相当复杂了。回去之后,他造好了鞋楦,就用按照一定规律剪开的鞋片,如旧式一样裁了一些皮革出来。都是最好的头层牛皮,这些牛皮片都是足够做两双鞋的——因为这就不是单鞋!

    裁好皮革后,这些皮革并不是直接使用的,而是得先削边。边缘是留给缝纫拼合用的‘余量’,为了不在缝起来后,这些‘余量’太影响鞋子,肯定是得修剪、削薄一些才好的……这种细节,正是现在堪称原始的制鞋业没能考虑到的。

    削边之后就得打孔了,一些是外层皮革的装饰孔,做一些镂空花纹,还有一些就是便于缝纫和鞋带孔了。这些都是在最初就心中有数,要一五一十做好的,不然后面再做就没有现在片状皮革的状态做着方便了。

    打孔完毕,就能用上蜡的细麻线将片状皮革缝纫起来了,两层鞋面逢起来时要注意上下,还要注意时时刻刻和鞋楦比着来,不能有一点儿不合的地方。如果有,就得趁着缝纫阶段进行调整。

    这样鞋面就差不多了,相比起眼睛能看到的鞋面,鞋底部分要复杂太多太多了。这也是后世制鞋的精华所在,毕竟鞋面其实就那么回事,古今差别并不大。真正彻底改变鞋子的实用性、舒适性的,就在鞋底!

    鞋底先要用鞋片裁剪下来,但这就不是用那种头层牛皮了,而是用没揭层过的完整牛皮。这种皮革非常厚,而且保留了厚实暄软的部分,做鞋底是更合适的。

    裁剪下来的鞋底软化厚直接就用钉子以一定方式钉在了鞋楦上,这是为了定型!钉好后还得对鞋底修剪,修边、削边、刮掉表面革层等都不必说。更重要的是,得钻洞纳鞋底,这倒是和路易莎上辈子时,城中村里的老奶奶,喜欢手工做的棉鞋很像了——从店里买来现成的鞋底,再用不要的旧衣服做鞋面,这样的鞋底也是要钻洞,这样才方便和鞋面接到一起。

    ‘纳鞋底’完毕后,鞋面就可以和鞋底接到一起了,这里用的是鞋面包底的做法。鞋面下缘早留好的余量可以包住鞋底,然后就是打着规律的褶子包住并上钉子固定,这里用钉子也是定型。这样定型中的鞋子,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做下一步。

    这段时间也不会闲着,可以做别的鞋子嘛。

    定型时间够了,才会将之前鞋底和鞋面都钉到木头鞋楦上的钉子起出来,然后用胶水粘合。也不用怀疑此时的胶水的粘性,实际古代已经使用胶水粘乐器、家具、弓箭、器皿什么的了,合用的胶水一直是有的。

    甚至后世修古代文物,为了修旧如旧,还会制造这些古代胶水,看修理效果就知道了,确实可用。

    更何况用胶水贴好之后,也得上钉子呢!这些钉子沿着鞋面包住鞋底的部分钉了一圈,当然,不能钉得太深入,虽然鞋子里面还要垫鞋垫得,那也不能钉子露头啊!鞋底钉子没钉下去得部分,得用锤子一一锤弯,尽量贴在鞋底上。

    再然后还得修剪一番皮革,之前虽然也修剪过,但到底没到最后,肯定得为后面留余地,没有修剪到底。而等修剪恰当了,就可以固定特异沿条了——这个特异沿条,其实就是一根皮条,也是用整个的牛皮裁出来的,有相当的厚度。

    特异沿条软化处理后就沿着鞋底边缘贴了一圈,只有鞋跟部分没有。贴好的特异沿条,还得用上蜡细麻线缝在之前纳鞋底钻好的小孔上固定。之后就是在这根特异沿条内,贴一层鞋底,这样鞋底就平齐了,方便之后继续制鞋底。

    这之后要贴一个半鞋底,只有后半个鞋底,这也是为了鞋子更舒适。再贴一层完整的鞋底,连沿条也要盖住的那种。当然了,鞋底用的牛皮都是完整厚实的那种,并且使用前都会挂掉表面光滑的革层。

    到这时候,操作就比较考研技术了,不再只是修修剪剪,而是得削切打磨这层鞋底,得到楞线。再然后,取另外的厚牛皮鞋底,手工镗出型来,与上一层鞋底的楞线相合——这个是为了足弓起楞,发那个之塌陷,后世的鞋子这个位置会加钢条。

    这就是最后一层鞋底了,而且比较特殊的是,这层鞋底不需要挂掉光滑的革曾,但需要在边缘揭开这薄薄一层革。不用完全揭开,就是沿边揭开一点儿。

    这主要是因为一层一层贴上去的鞋底,这时候还要用细麻线沿边缝一圈固定(不涉及到鞋面和第一层鞋底)。到时候这看起来不好看,也不利于防水。所以这揭开的这一圈革,就可以在里面的牛皮因为修剪被削取后,恰好向上包住几层鞋底和沿条。

    多余的一点儿就是向鞋面与鞋底间的缝隙楔进去就好,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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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上去就完美了。

    当然,到这里一双鞋还没有做好,还得做鞋跟。鞋跟要用四层厚牛皮,第一层得做成U形,就像马蹄铁一样。这里粘贴到鞋底上后,贴两层普通的半月形鞋跟,再就是上钉子。一半是普通钉子,直接钉到底就行,另一半要长一些,会露出一些。

    长一些的钉子会用特殊的工具去掉钉子头,这就成了朝外尖尖的暗钉了,最后一层半月形鞋跟上虽然也有胶水,但为了固定,按到这样的暗钉上显然是更稳固的。

    到此,一双真正的好鞋总算完成了90%,之后就是一系列打磨、上蜡,并在鞋底用一种特别小的、上有麻花花纹的滚轮去烫。这种滚轮头会在火上烤一烤,烫上去就能形成花纹,这些花纹菱形分布在鞋底,是用来防滑的。

    鞋匠真的做的特别用心,甚至考虑到了纪尧姆不比路易莎,经常要外出。还在鞋底足尖那一点儿容易磨损的地方,削掉了一层皮,换装了一小条金属片上去防磨损……

    这样精心制作的鞋子,一次做了两双,一双是短靴,另一双就是正常皮鞋的样式——按照路易莎的吩咐,是那种系带式的牛津鞋款。

    在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前,总算来得及送到了纪尧姆面前……说实话,纪尧姆就算没有试穿这双鞋,也觉得它们很不错,因为那精细挺阔的样子,就不像是普通鞋子。这让纪尧姆想起来路易莎平时穿的一些皮鞋,差不多就是这样。

    不过路易莎是女士,在他看来会喜欢精美东西是天性,所以他平常看到也不会觉得那更好穿,还以为就是样子好看一些而已。

    但现在,真的试穿上了,才知道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给纪尧姆一身好衣服,他不会有这种感觉,他从不追赶如今宫廷里所谓的时髦,衣服什么的,合身就行了,再就是冬天要暖和。但鞋子不一样,鞋子不好穿是真的会影响到做事的!

    对一个务实主义者来说,这点就很重要了。

    “您有一个非常出色的鞋匠。”纪尧姆从来不为这些称赞人的,这次却是破例了,他的确是非常喜欢脚上的鞋。

    第182章 穿越中世纪182

    路易莎的御用鞋匠不止一个, 她当初调教鞋匠时就有意‘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只有让更多鞋匠了解她的要求, 才能有真正有天赋的鞋匠出头……她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做的。这就让特鲁瓦一些手艺较好的鞋匠,或多或少都接触到了新的制鞋技艺。

    在布鲁多宫廷里,有一些人追随路易莎的选择,或者说‘潮流’, 找她喜欢的鞋匠定做鞋子。这样尝试后,立刻就明白新式皮鞋的好处了, 之后就是新式鞋慢慢在布鲁多宫廷增多。

    不过, 这在西岱无疑还未为人所知,除了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人,还没有人穿上这类鞋。主要是,除了服务于路易莎的鞋匠,也没有别的鞋匠会做了。

    但自从纪尧姆穿的新鞋被人注意到后,情况就不同了——不同于此时各种常见的鞋子, 包括最为人所熟知的那种长尖头鞋(这可不是后世那种尖头鞋,而是真的伸出的尖头影响到走路,平常得用一根链子向上吊起,固定在小腿的那种鞋,也是中世纪题材的影视剧里,对于男鞋常见的刻画),不算夸张,可就是显得尤其精美。

    有一种花里胡哨不在表面, 但又因为其精美,不会沦为平庸的出众……这个时代,贵族中可不流行什么‘内敛的奢华’‘低调的内涵’。有钱有势的贵族就是要大大咧咧显露出来, 穿红挂彩、穿金带银,什么素净、矜持、文静……都是不存在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鞋是纪尧姆穿出去的。这可是王太子,天然就在聚光灯下,身上任何细节都会被其他人拿着放大镜观察。即使他本人没什么做时髦人物的意思,也很容易引领潮流。过去纪尧姆身上从未出现新奇东西就算了,现在他的鞋子明显不同了,大家当然一下就发现了。

    很快被人发现之后,就有人知道了新鞋的来历,找上了路易莎的御用鞋匠定制鞋子。因为这些新式鞋明显好穿得多,而不只是外表精致,立刻就引起了追捧……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眼下纪尧姆刚穿上新式鞋,正是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婚礼期间,主要注意力都在这里了。

    当然,正如一早的安排,这事儿只把安娜王后忙了个人仰马翻。至于路易莎,得益于安娜王后的不信任,悠哉游哉地度过了婚礼前的准备期。直到‘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嫁队伍抵达了西岱近前的一座小镇,她才有了第一个正经任务。

    即作为两个迎亲代表之一,去到了‘伏京的伊丽莎白’下榻的城堡。

    当初路易莎来西岱和纪尧姆结婚,也有这么一出。迎亲代表要一男一女两个,当初路易莎结婚时,男性是纪尧姆同父异母的兄长路易王子,也就是琅城大主教,女性则是西敏公爵夫人。他们两人身份上完全足够,也都是王室成员,是十足十的合适。

    现在的话,男性代表依旧是琅城大主教路易王子,女性代表变成了路易莎……这主要是,真的来说的话,路易莎作为现在王室之中地位第二高的女性,肯定是更合适的——地位最高的安娜王后又不可能做迎亲代表去迎接自己的儿媳。

    再者,之前安娜王后因为防备纪尧姆和路易莎,表现得实在是太过了,真是一点儿不让他们插手这桩婚事啊!全然不管,能有这桩婚事本来就是纪尧姆一力促成的结果……

    虽然路易莎自己不在乎,婚礼的准备期间,她算得上全程隐身,能够躲懒对她可太好了。但别人不这么看啊!正常情况下,大家可不会放弃这种露脸的机会!这不只是面子,也是一步步实实在在握有权力的方式呢!

    就像路易莎在布鲁多时一样,要做事才能有权力到手,道理是一样的。

    大约也是为了显示自己没那么小心眼,王室依旧团结,这种时候安娜王后也不得不让路易莎出面做迎亲代表。反正这个工作虽然露脸、重要,却不需要做事,也就谈不到侵蚀权力了——对此,路易莎当然无所谓。

    她倒不是不在乎权力,哪怕为了能够一定程度上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也是要抓住一些权力的,就像她在布鲁多时做的那样。只不过她很清楚,现在和安娜王后争,根本没有意义。不止别人看着难看,有安娜王后这个名正言顺的正牌王后抵挡,她也很难顺心。

    事倍功半,甚至‘功半’都达不到,何必呢?

    而且她知道纪尧姆不久就会继位了,到时候安娜王后自然会‘退让’,她也能理所当然地以女主人地身份掌握应该掌握的……有什么可着急的?

    在路易莎和琅城大主教来迎亲时,他们的一切行为都非常有分寸,换个说法就是有礼有节,但亲近不足——这也很正常,他们此前都没有见过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路易王子还要对未来弟媳避嫌,就更别说了。

    不过路易莎倒是对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些印象:原书之中,她也是有过出场的,虽然她不是某个女配,和菲利普王子这个男主角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

    准确地说,她在原书中,是以弗朗索瓦王子的妻子身份出现的……对,就是男主菲利普王子同父同母的弟弟,这一辈王子中最小的那个。

    这说起来也是‘蝴蝶效应’了,原书中,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后,和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这个小公国公主就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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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约了。之后,顺着一些人的期待,他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结了婚,那些人也是还惦记着这位公主对巴伦的强宣称呢!

    之后,男主角菲利普王子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伊娃按时完婚……这样不就把弗朗索瓦王子剩下了么?所以,原书中也有的,王室与伏京公爵的一战,该得的一场好处,一部分就通过‘伏京的伊丽莎白’与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变现了。

    现在的情况却不是那样,菲利普王子的婚约对象,也就是路易莎,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纪尧姆。如此一来,纪尧姆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就没什么事了,安娜王后如今还在为艾莉西亚公主和弗朗索瓦王子的婚事奔走呢!

    这说起来,唯一一个婚事没有着落的就成了菲利普王子这个原书男主角……

    从这个角度来说,原书要和弗朗索瓦王子结婚的‘伏京的伊丽莎白’,现在要和她结婚其实也奇怪。别看西方世界王国、公国不少,联姻结婚好像选择面挺广,其实真到了最顶尖层次,要求又高,绝不肯‘向下兼容’的话,来来去去合适的都是有数的。

    路易莎虽然对原书中的‘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点儿印象,但也就是基于她的身份,她和弗朗索瓦王子的CP罢了——原书中,弗朗索瓦王子还挺有存在感的,他在原书中的角色定位大概是阳光正派好少年那种。

    当男女主角为这段不是那么合适的感情痛苦时,他就是个给出鼓励的人……这种阳光小王子,而且没有搅和到男女主角感情戏里的定位,是真的挺不错的。放在偶像剧里,也是独美的捧人角色了。

    所以,路易莎是真不记得原书中是怎么说这位贵女的了,印象中她很少出场。倒是好像说过她挺漂亮 ……不过说实话,在贵族圈子里吹容貌,这是最有价值,又是最没价值的了。

    贵族相比起普通人,有的是时间精力金钱捯饬妆饰自己,多数达到及格线以上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一个正当青春年少的少年少女,那更是不消多说,怎么都会有些可爱。要说漂亮的人,平常在贵族圈子里见的真不少。

    不过嘛,原书的盖章多多少少是有些价值的,所以路易莎并不奇怪‘伏京的伊丽莎白’是个远超及格线的美女——她是那种甜美可人型的美女,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和弗朗索瓦王子的确般配,按照华夏的说法这叫‘夫妻相’。

    当然,路易莎也就是心里想想而已了,这辈子绝不可能对外讲弗朗索瓦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牵扯到一起。不同于原书之中,‘伏京的伊丽莎白’现在是要嫁给菲利普王子的,这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啊。

    而在双方短暂的会面中,不只是路易莎在观察伊丽莎白这个未来的新娘,伊丽莎白也在观察她。

    她早就知道了,‘布鲁多的路易莎’这个瓦松知名的美女会是她未来的嫂子,不出意外的话,还会是她必须尊敬低头的瓦松王后——她以前从没见过路易莎,对她好奇的同时,又有些不以为然。毕竟那些吹捧路易莎的吟游诗人,他们的诗歌总是过于夸张,伊丽莎白早就不信了。

    ‘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是当下瓦松的王太子妃,也会是未来的王后。这样的身份注定了,她哪怕一无是处,也少不了夸赞。即使她容貌平庸,相比夸她可爱的人也会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不过她还是好奇,除了单纯的对未知的好奇,也和她的性格有关。简单来说,伊丽莎白公爵小姐这个人,她一直都非常自恋……她对自己的美貌相当自信,甚至到了自恋的地步。她就是那种会用软尺量自己的脖围、腰围、腿围,一定要它们保持一个‘完美数值’的那种人。

    而且为了‘美丽’,她更是做过很多即使后世来看也说得上‘夸张’的事儿。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没什么,爱美能有什么错呢?换个说法,还能说是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己的人生有掌控力呢!只不过她有一个毛病,就是会很介意别人比她更出众,一旦是那种情况,对方地位和她差不多,甚至比她更高,她就会内耗。而如果对方不如她地位高,就会被她打压。

    在这个时代,有这种毛病,倒也不算稀奇……男尊女卑的社会大环境下,女性或主动或被动,总是很难完全逃脱‘雌竟’的叙事。

    有着这样‘毛病’的伊丽莎白公爵小姐,一见到路易莎,不出意外地就开始‘内耗’了。当然,这种内耗表现在内是如何煎熬先不说,表现在外就是她情绪不好——只能说,幸亏眼下还得办婚礼,她作为贵族小姐也知道这不是任性的时候,所以还有所控制,不是熟悉的人看不出她的不快。

    不过,一些侍奉她的侍女已经察觉到了……其实也不需要对伊丽莎白的情绪多敏锐,只是看到路易莎了,再联系伊丽莎白一向的性格,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路易莎无疑是极美的,今年也才18岁的她,身上稚气正在减弱,现在只能说还留下了一点儿少女时代似有若无的轻盈稚弱。其他的,则越来越接近一个成年女子该有的样子——嗯,白种人是这样的,成熟得早。别说18岁了,有些15、6岁的,就很有成年人的感觉了。

    这没有不好的意思,而是说,除非是某些偏爱那种少女气质的,不然都得承认,现在的路易莎更美了。她现在来到了白种人的颜值巅峰期开始(一般来说,多数白种人都是小时候好看,青春期的时候会有一段‘尴尬期’,之后17、8岁到25岁之间),各方面都臻于完美。

    就像一轮月亮,已经到了月圆期,月辉如水、莹润皎洁。

    侍女们看到了路易莎那双著名的绿眼睛,最受瓦松人推崇的绿眼睛。必须得承认,那绝不是完美的绿色,可就是绝对合适!绿色里带着的灰调,让她显得那么清新,仿佛雾气朦胧的森林,神秘、深邃、朦胧,看到的人不会怀疑其间栖息着仙女。

    说实话,只是看到眼睛她们就注意不到别的了,之后再回想王太子妃的长相,居然一下想不起来……

    直到第二天迎亲队伍领着送嫁队伍又上路,她们见到路易莎,才能注意到别的。

    就在路易莎那双整个瓦松都出名的眼睛上方,束着一条白钻石和蓝宝石拼成的头带,钻石的闪耀简直要让看到的人眯起眼睛了。而配合这样的首饰,她穿的是一整块来自东方的丝绸裁成的袍子,没有用花边、褶皱、珠宝,甚至刺绣来点缀,这也不用那个。

    织金的东方丝绸在这天金灿灿的阳光照耀下简直耀目,这个时候才能明白这样的袍子为什么都尽可能不加裁剪,并且面积做得很大。就是因为丝绸本身就很美了,舍不得剪碎,而且用裁剪来‘扬长避短’根本没必要,它根本没有短处!

    这块丝绸也是很难得了,此时从东方,这里说的是‘远东’,进口来的丝绸虽然多,但多数都是中等、下等品质的。真正的上等货非常少见,而这块丝绸绝对是上等货中的极品,想必在远东华夏,它也是皇室、公卿之家才会使用的。

    路易莎上辈子是华夏人,虽然现代人对丝绸的了解一般都比较少,但谁让汉服又流行起来了,她身边还颇有几个富婆汉服娘?她们是真的会用很好的丝绸去订制汉服的,连带着路易莎对此也有了‘常识’。

    从她的感觉来说,这种料子用来做华夏古代贵妇的礼服也绰绰有余……真的,只有亲眼见到,才能明白什么叫做‘散发着金钱的气息’,那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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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样布料的衣服在路易莎的衣柜里算得上有档次,却也不突出。所以被她穿来迎亲,在她看来这才显得重视,又不至于抢了准新娘的风头——为此,她甚至连王冠都没戴,就戴了一个头带!

    没错,就是头带,那条钻石和蓝宝石拼成图案的头带就算再华丽,那本质上还是头带,这没毛病。

    但作为准新娘的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是不会领路易莎的‘情’了,她甚至在私下对身边的侍女抱怨说:“这位太子妃在显摆些什么吗?所有人都知道布鲁多的富裕,她倒也不必在别人的婚礼上这样突出自己,倒像是别人连好衣服、好珠宝都没有一样。”

    这完全就是没事找事了,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路易莎已经尽量‘低调’了。现在这样的妆扮,只能说是她的身份所必须的,不然身为太子妃就太不像样了。

    事实上,在之后她真正结婚时,她就能知道了,路易莎来迎亲,乃至之后见面礼上,是多么‘收敛’了。

    迎亲完毕,路易莎算是结束了一项工作,至于之后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和菲利普王子的‘见面礼’,这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她和纪尧姆虽然也都有出席,可就是个人群中的‘NPC’而已,凑个人头,而且他们的身份摆在那儿,不去也不好。

    “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殿下实在是相配。”‘见面礼’之后,不少人都在路易莎耳边说起了这个。

    没错,在‘见面礼’当时,菲利普王子温和而英俊,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活泼而甜美,就仿佛是一株橡树与一株花树,让大家称赞不断——大概只有路易莎会因为原书中的弗朗索瓦王子,而很难毫无芥蒂地觉得两人相配吧。

    而且也不只是弗朗索瓦王子的问题,路易莎最忍不住细想的还是菲利普王子和原书中的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现在两人还从未见过面,如果像原书一样,索菲亚选择了进宫做事,两人又宿命般地相遇,还会爱上吗?

    理论上是会的,虽然一些情况不同了,但形势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再说了这两个人依旧是对方会爱上的内里和外在——最大的变数可能就在伊丽莎白公爵小姐了,现在菲利普王子的妻子会是她,而不是原书中的伊娃。

    是伊娃在原书中的狠毒,甚至癫狂,让菲利普王子对妻子一点儿余地也没有。甚至,哪怕原书中的伊娃都那样了,如果她没有因为难产而死,菲利普王子和索菲亚这对还不知道有没有个结果呢!毕竟这可是中世纪,离婚操作是很难搞的。

    当然,以原书之中菲利普王子表现出来的腹黑,路易莎不怀疑他如果有这个想法,是能够达成的。

    见面礼之后又是几天,然后才到真正结婚那一天。到了那时候,虽然路易莎不用像两个结婚的当事人一样忙碌,可要说轻松,那也是没有的。就像是后世参加婚礼,作为新郎家的亲戚,即使是不用管事儿的那种,也难免要每天点卯出席。

    说实话,真到了结婚当天,路易莎真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之后虽然还会有连日庆祝,但作为身份地位足够的人,偶尔请假,再加上时不时躲清闲,那反而不难操作了——这毕竟不是她自己的婚礼,而且菲利普王子作为普通王子,婚礼的规模大小也不可能和当初王太子婚礼相比。

    当初她都挺过来了,何况现在!

    婚礼当天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都是路易莎当初结婚时经历过的那一套。就是小教堂里,一些人的见证下宣誓结婚,再然后还有一个进城仪式……嗯,没有当初凯瑟琳公主和路易莎结婚时那么隆重的全程巡游,毕竟不是太子妃,只是普通的王子妃呢。

    就连献礼的仪式也一样,并没有在西岱内城门口这个具有很大意义且公开的场合举行,而是选择了在王宫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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