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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那张字条上的消息真假参半,究其目的不过是让神水宫将目光放在石观音身上。这转移注意力的方法粗略,然而不论如何,的确该解决掉这个潜在的麻烦。
不过,说到沙漠,这种干旱的地方与他、与神水宫功法相性都是极差。要想悄无声息解决掉这桩麻烦,或许还需要一些帮手。
他的视线,停留在无意瞥见的郁金香挂画上。
嗯……
虽说已经将信寄给楚留香,却没有想到他这样快就到了边关,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就与他相逢。甚至,还听见他直接叫出那个名字。
何欢心中有些微妙:香帅意识到他和何缨面容相似的速度,甚至比神水宫一部分弟子——包括宫南燕还要快,若说他们是多年好友或者刚刚分别也就罢了,可是……
还是不要在此深思为好。何欢笑道:“那是舍妹。阁下竟知道小妹的名字?”
楚留香也反应过来,笑道:“原来是何公子,失礼。在下楚留香,曾与何缨姑娘有两面之缘。”
何欢作恍然状:“原来是盗帅,小妹曾与我提起过,盗帅丰神俊朗,虚怀若谷,她亦十分敬佩。”
来回寒暄罢,胡铁花、楚留香与何欢三人坐在一处,一同饮酒。
胡铁花与楚留香多年交情,只从只言片语也能听出他对这位“何缨”姑娘并不一般,故而酒过三巡,放开性子询问:“听起来,何欢的妹子也很关心这件事,怎么此次没有前来呢?”
何欢:“……家中尚有要事急需处理,故而不曾前来。”
“的确,”楚留香并未留意何欢短暂的沉默,“她的功法也不适合在大漠使用,还是不来为妙。”
他话音落下,就见何欢笑容温和的冲他颔首,不知怎的,楚留香竟生出一种被认可之感,让他不自觉摸摸鼻子。
“原本也不一定要彻底开战,只是了解情况的话,我一人足以。”这样看似温和谦逊的人,却说出这般胜券在握似的话,饶是楚留香也不由得侧目。
“也就是说,你原本打算单枪匹马进沙漠吗?”胡铁花皱眉。
何欢点点头,就见到胡铁花不甚赞同的目光。
“你要知道,在这里,人不仅是与人在斗争,还在与恶劣的天气、与暗藏杀机的沙漠斗争。任凭你武功再高,也是不管用的。倘若你什么准备都没有做,就打算去找那什么石观音,与送死无异。”
沙漠正午越发毒辣的太阳透过木板的缝隙照在何欢身上,他悄悄将手缩进斗篷里,叹一口气:“你说的很对。”
小妇人已经将水囊灌满,递给何欢时不由得又多看他两眼,何欢微笑,“多谢老板。”
胡铁花原本集中在何欢身上的视线不自觉往这小妇人身上看去,在得不到她的丝毫回应之后又有些失落的定格在空荡的桌面上。
何欢感念他认真为自己考虑,见他这样也不免宽慰道:“胡兄若是对老板有意,我认为直接同她一诉衷肠,必能得到两心相映的好结果。”
“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对我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怎么可能与我两情相悦。”胡铁花嘟囔。
楚留香摇摇头,“何兄不用劝他,他这人对感情是有些古怪的,人家不喜欢他,他非要贴上去,若是人家喜欢他,他只怕要躲得远远地。”
胡铁花白了楚留香一眼:“你怎么知道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人,说不准我这回转性了呢?”
何欢的目光在这两人身上打转,片刻后,露出有些古怪的神色:“那么,倘若老板现在同你说,实际上她很喜欢你,你待做何反应?”
胡铁花想象不到这场景。
何欢垂眸不语,片刻后才笑道:“已到正午,是不是该用些午膳?”
“的确,你们来到这边,也该尝一尝这里的牛羊肉,滋味甚好。”胡铁花推荐。
“胡兄不一起么?”何欢问。
“我就不了,”胡铁花摆摆手,“我去吃饭,谁给她看店呢。”
何欢因而与楚留香两人同行,行至半途,楚留香到:“小胡他虽然这样说,心却不坏。”
他已看出何欢对胡铁花这样的感情观很不赞同,稍稍替他辩解一二,“只是对待感情上,的确做的差劲。”
何欢转头,似笑非笑望着他,却不说话。
“何兄这样看着我,倒令我有些无措。”
何欢悠然道:“其实人与人之间对待感情的观念大有不同,我不会对胡兄多加置喙,香帅大可放心。”
的确,他待人这样有礼,看着绝非因为旁人的为人处世不合意就斤斤计较之人。然而,楚留香说出为胡铁花辩解的话时,心中仍有其余念头在盘亘。
譬如……至少要在她兄长面前,留一个好印象。
“是我武断了。”楚留香道。
这样的边陲之地,因为有南来北往的商贩,也会逐渐形成较为繁华的集市,出现有一定名声与实力的酒楼。
新鲜的白灼羊肉配以粗盐、卤过之后厚厚切片的牛腱子肉、土豆与蔬菜在一起炖煮,再加上当地特产的青稞酒。边城的食物与这里的气候一样充斥着简单而原始,不加修饰的本真。
自窗口向下望,来往行人大多穿着简朴,直截了当。
“先前何兄说那老板喜欢小胡,是从哪里看出来?”
何欢总算意识到哪里别扭,他无奈道:“我应当是比香帅要小,不必这样称呼,叫我何欢就好。”
言毕,他才回答道:“既然胡兄那样说,老板对他是什么心意又有什么要紧?你只当我看错说错罢。”
楚留香故作困惑状:“只当是我好奇也不行么?照我看来,老板应当是更喜欢你才对,她对待我们两个简直有大过天的怨气,而看你的时候,就温柔极了。”
何欢笑:“那么,她一个与人为善才好的生意人,为什么偏偏对你们两个人这样特别?”
楚留香苦笑:“特别冷眼也是特别么?”
“至少我知道,她看我时心情也没什么波动,而人在望着自己爱慕之人时,心神荡漾会映照在眼中。”
不过,这样的孽缘,最好就此掐死。何欢在心底暗叹一声。胡铁花并非对那老板不好,相反,他对那老板好极了,只是最终也无法给她她真正想要的相守;而那老板也从未对胡铁花有实质的好,可这也只是因为她看透了胡铁花的本质,知道他一旦意识到别人对他是有意的,就会逃的远远的。
言归正传,他们聊起石观音。
“不知神水宫对这位石观音了解多少?”
何欢道:“样貌极美,心如蛇蝎,喜欢搜集俊美男子作为男宠。武功深不可测。不过比之玉罗刹要差上一些。在沙漠中很有些声望,手下有部分弟子武功同样很好。不过缺乏军备力量。”
楚留香一时之间有些震惊。
何欢轻笑一声:“家母与石观音有些渊源,因此了解更多。”
他已看穿楚留香在思虑什么。神水宫之名一出,常常要被他人戒备,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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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为奇。
这才是他素日交友时不愿意透露自己身份的原因。思及此处,何欢一时之间有些怅然。
不过片刻,他便收拾好这份情绪,只道:“然而此次石观音的所作所为与家母所说大相径庭,其中必有什么我等不知道的事情发生,故而我欲前往一探究竟。然而沙漠路远且艰,香帅实在没必要蹚这一趟浑水。”
楚留香笑:“若不是你我是第一日相识,我简直要以为你已经摸清了我的性子,刻意激我一激。”
何欢笑而不语。
“神秘莫测的沙漠,触手可及的危险,暗藏汹涌的局势,像我这种人又怎么忍心错过呢?”
胡铁花:“……所以,你是决意要跟着人家往沙漠里走一趟了?”
“正是如此。”楚留香已经收拾好行囊,含笑望着胡铁花,“至于花疯子你么,既然已经为了她在这里待了七年,又何妨再安稳的待下一个七年,下下个七年?”
胡铁花朗声笑道,“在这待了七年,嘴里要淡出个鸟来,倘若你要去走一走钢丝,怎能不带兄弟一起?”
“你去沙漠,插上翅膀才好飞。”
楚留香闻言,“听起来,你好像也知道姬冰雁的位置?”
“不错,我不仅知道,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你想去沙漠,可离不开他。等明儿一早,咱们就去找他汇合。”
“咱们三个时隔多年,还能再聚,便是好事。”
此厢在回忆往昔,何欢却悄无声息来到那小妇人房门前。
边关小城物价极高,一水囊满满的清水,就足够换一缕忘却孽缘的香。
胡铁花正与楚留香秉烛夜谈,忽而问道一股极少出现在边城的味道。
“好香……”他喃喃。
楚留香却迷茫:“什么香?牛肉么?”
胡铁花眼头:“不是,是一种……花香?树木或者露水?唉,我也不会形容,总之就是不属于边城的一种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好罢,总归我是闻不到的。”
第52章
第二日一早,趁着气温适宜,三人准备出发。身为老板的小妇人听说他们要走,迎了上来。
她如今再不复冷冰冰模样,面色比之以往要缓和许多。只见她走到胡铁花跟前,仰起头对他道:“多谢你往日帮衬,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今日离开,就带上这些干粮,以全这段情分。”
说罢,给他往怀中塞了一方扎好的干馍,并一袋水。胡铁花说不出什么旁的话,只能笑笑收下,离开时还不忘与何欢抱怨。
“何大公子,你这下可看到,人家对我简直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不容易盼我走,才有个好脸色。要是真听你的再去表一次情,才是真的面子里子都丢没了。”
何欢好脾气道:“唉,是我看岔,不懂女人心,胡兄勿怪。”
话到这里,楚留香不免看他一眼,只见他神态中怡然,看似叹气,实则没有丝毫波动,心中不免感到好笑:嘴上这么说,实际上看见花疯子吃瘪他才开心呢。唉,他对寻常萍水相逢的女子都这般关怀,对自己的亲妹妹,想必更是疼爱有加,决计不愿让她受一点委屈。也无怪何缨姑娘性格这般特别。
另一边,胡铁花哼哼两声,现下没说别的什么。不过私下里与楚留香聊天提到:“你这……是从哪里认识的世家公子?我跟他说话莫名其妙就小心翼翼起来。想来家风也是一脉相承吧?所以,他妹妹是不是也是这个调调?你跟他妹妹……是认真的?”
楚留香无奈:“瞎说什么,我与何缨姑娘是君子之交。”
胡铁花翻个白眼,学着他的语调:“啊好好好,君子之交,为一封信就跑来沙漠的君子之交——”
楚留香:“……我不全是因为那封信才会来这里的。”
胡铁花揶揄时绝对不曾料到,楚留香也有被人委婉拒绝的一天。更不曾想,名扬天下的盗帅楚留香竟会将心落在一个基本没有可能的人身上。倘若他知道的话——
大概会笑的更加大声,并道‘楚留香你也有今天’吧。
……
在久居边关,格外有经验的胡铁花的劝说下,三人确定在去关外之前,需得先去一趟关内较为繁华的城镇,进行物资配备。路程前半段尚还有修缮七七八八的官道,可供马匹行进,再往后走,马蹄会深陷流沙之中,只能弃马,换上大漠的代步动物,骆驼。
等到地方,三人合计时才发现,又需分开行动。胡铁花与楚留香要去找他们的好友姬冰雁,而何欢认为自己并不适合在场,不如做两手准备,去商行准备些物资。
胡铁花以为,他这谨慎作风是无用功,姬冰雁根本不可能不与他们一起。而何欢只道:“多一分准备也是好的。再说,也不能来一趟沙漠,全凭香帅的朋友资助,至少于这些事上,让我略尽绵薄之力。”
好嘛,这样一来,胡铁花再不好说什么。
“我跟这些讲话文绉绉的人真是合不来,看见就害怕。”胡铁花嘟嘟囔囔往他所知的姬冰雁府宅方向走去。
楚留香在后面慢悠悠道:“好金贵的毛病,是从什么时候染上的?被高亚男吓跑之后吗?”
胡铁花奇怪的看他一眼:“还说君子之交,老臭虫,你怎么连八字还没一撇的大舅子都护上了?”
楚留香摇摇头,“我只是看不惯你,既要强求不喜欢你的人,又要躲着喜欢你的人。人家真喜欢上你,你还避之不及。”
胡铁花不由自主提高声线:“难道我是第一天这样吗,怎么突然就看不惯了?”他想到什么似的,又低声喃喃,“你的道德甚至都被带高了?这更可怕。”
楚留香:“……”
至于何欢,他本无意再去叨扰曾经的长辈,然而经过保定一遭,他已经明白,这世上的事情千变万化,人的行踪也飘忽不定,多年久别,往后的日子见一面便少一面。更何况,再见面旧人是否还是往昔模样也说不准。
再加上,他的确小瞧了关外。如今,也只能靠前人荫庇,亡羊补牢。
兰州,毗邻关外的城镇中最富裕的所在。
有孩童随家长在街边叫喊买卖,手冻得通红,脸上仍带着笑。穿着狐裘的商人在街边漫不经心的遛弯,眼神也不给一个。何欢看向小摊上摆放的各样手串,随手拿起一串付钱。
身后,有带着戏谑而轻快的声音响起:“我要是你,就挑最左边那串。”
“为什么?”何欢轻声问。
“因为,那串儿是这小猴子从我手里顺走的,你买下来不用花钱。”
脸蛋红彤彤的小男孩嚷嚷:“明明是你说的,从你那儿拿到什么都是我的本事。”
“是啊,”何欢身后那男子理直气壮搭着他的一歪头,露出一张浓眉大眼、俊朗而带着一丝孩子气的面容,“的确是你的本事,那讲价耍赖不也是我的本事吗?”
他实际上已经三十余岁,一张娃娃脸却丝毫看不出来年纪,一如往昔。腰上挂着的酒葫芦一晃一晃,眯着眼睛的样子与他的名字如出一辙,恰似一只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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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是昔日快活王座下四使之一,熊猫儿。如今和气使宋离一并接手经营快活王在关外关内的剩余产业。
何欢喊他:“猫叔,你的酒葫芦咯得我好疼。”
“哎呦,我忘记了。”对方大大咧咧把葫芦往腰后捎了捎,继续懒洋洋的扒着何欢的肩膀,还锤了两下:“你这小子,这几年不见也没长个儿啊。”
何欢:“……”
“熊猫叔叔,你为什么非要垫着脚搭人家的肩膀,你不累吗?”古灵精怪的小孩笑嘻嘻拆穿他。
被拆穿后,熊猫儿佯怒:“你这小鬼,哪只眼睛看见我垫脚,去去去,一边玩去。”
那小孩子冲他伸出舌头做个鬼脸,就笑着跑远了。孩童的家长面上有些不好意思,“老板,不好意思……”
熊猫儿挥挥手,不甚在意的模样:“我同他们闹着玩而已,不用担心。最近家中还好吧?”
“托您的福,一切都好。”
何欢微笑着聆听这些家长里短,从中汲取寒风中难得的温度。
等到这边聊完天气,熊猫儿才大力拍拍何欢的肩膀:“终于知道来找你叔叔玩儿了?”
何欢露出了有些心虚的神情。
……
“沙漠?”熊猫儿难以置信,“你没事去那种地方做什么?我跟宋离那小子每次都要靠五局三胜的猜拳才能定下来谁去沙漠里收钱。”
何欢忍不住问,“所以,今天在城里看到你,是因为你出老千吗?”
熊猫儿冲着他翻一个白眼,“怎么跟你叔叔说话呢,我那叫出老千吗?我那叫使用合理手段增加胜算。”
同他打诨插科一番,突听他话锋一转,道:“所以,你还在为神水宫做事?”
他那双明亮而圆润的眼中有一闪而过严肃的光,原本微微上翘的嘴唇也绷起来,显得并不赞同的样子。他追随快活王,亲眼见他从曾经的壮志踌躇到后来的凶残暴戾,深知手握权利高高在上之人最难保持本心,所谓的亲人与兄弟最后也不过是手中的一柄利刃。他认为,神水宫继续这样发展下去,会是另一座快活城。而他并不希望何欢走上曾经他们几人走过的道路。
而何欢亦知道他的担忧,坚定道:“既是为神水宫,也是为自己的初心。”
“行吧,”熊猫儿嘟囔,“你但凡早来一天,和宋离一起出发,也不用费这档子事。”
他走在前面,嘴里还在絮叨:“要给你准备一个骆驼队,**匹骆驼是要的吧?你的帽子、鞋子、衣服统统要换成这边的款式,我给你备三套备用;带好水囊、干粮、还有配好的药丸子……”
何欢走在他身后,哭笑不得。然而随着前面絮絮叨叨的声音传入耳中,不可否认的,他的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
这种轻快在看到乌泱泱蔓延了将近半条街的硕大驼队时,就飞快的消失不见了。
“猫叔……”何欢欲言又止,“我认为,我是去暗中查探敌人究竟的,还是删繁就简为好。”
“石观音有什么了不起,”熊猫儿撇嘴,“你要对抗的不是这种最近几年才有一点名气的人,而是一直在掌控沙漠的老天爷。不带上这些,我怕你还没走到沙漠腹地,就已经黄沙埋半截了。”
作为毫无经验的内陆树,何欢只好听着。
第53章
就在何欢劝熊猫儿以大局为重,不要想着抛下手头这些好不容易从他手底下维持下来的产业,脑筋一热直接跟着何欢一起进沙漠时,另一边的局势却有些凝重。
胡铁花惨淡着脸从姬冰雁的府宅中走出,“我怎样也没想到,他看起来富甲一方,生意做的这般好,竟早早在沙漠中遭罪,失去了一双腿。”
楚留香沉默不语。
“不过,他竟说让我们留意那位何欢公子,又是为何……喂,老臭虫,关于那个人,你究竟知道多少?”
楚留香缓缓开口:“我认为,让远在兰州的姬冰雁都需要留心的,应当不是我知道的那些信息。”
“也就是说,你真的知道,还不能告诉我?怎么,他的身份很神秘吗?”
“倒也不是,不过,我答应过何缨姑娘,将此事保密。”楚留香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你若真的好奇,等再见到何欢,直接问他就是。如果能说,他自然不会隐瞒。”
正巧,两人出来姬冰雁的宅子不久,就看见何欢一行人的身影。他似乎在与人发生争端,胡铁花正要上去帮忙,却被楚留香拉住,且示意他去看这行人的构成。胡铁花虽有不解,却还是照做。
队伍为首是一匹在烈日下闪闪发光的大宛马。其皮毛呈浅金色,在烈日下映照出金子般的光辉。空中随风扬起一截洁白而泛着柔光的月影纱,此纱薄若蝉翼,触手生凉,再炽热的风刮过之后也会升起如月光一般的温润凉意,在中原便千金难求,更何况是在边关地区,如今却宛如咸菜一般半吊在马身侧。
再向后望,是占据了大半空地的高大骆驼,驼峰饱满皮毛整洁,每一匹骆驼身上都带着行囊,由本地穿着的蒙面随侍一一牵引缰绳。这些人或是太阳穴凸起的内功高手、或手掌宽厚而粗粝练得好一身硬功,内外功夫兼修者亦有之,如今却全成了牵骆驼的随侍。
何欢也已经换了一身装扮,正与另一人在低声推辞什么。那人背对着楚留香二人,看不起面容,只能看出身形高大,体格威武,一双大掌牢牢摁在何欢肩上。何欢脸上露出无奈神情,摇摇头之后,那人就生气般的锤了一下何欢的肩膀。
随即,他们径直望过来。
知道自己的存在暴露以后,楚留香才与胡铁花自阴影处现身。
……
何欢正在拒绝熊猫儿强硬塞来的五十精英护卫队,拒绝无果,就听见熊猫儿严肃的声音:“有人埋伏在东边墙角。”
他话音落下,就欲将那偷听之人就地抓捕过来,被何欢制止,“等下,或许是熟人。”
“熟人直接出来见面就好,做什么跟贼似的偷听墙角?”
何欢刚想辩驳这两人是如今江湖有名的大侠,却因为想起楚留香的“盗帅”身份,不由一哏。
然而,他们怎么也算何欢请来的朋友,也不能还没出行,就先让自己人打一通,因而口快道:“我听闻猫叔曾经,也蹲过七七姐的墙角,却也不耽误你现在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啊。”
熊猫儿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青,最后咬牙道:“孩子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然而他抬手握拳,最终也只是不带内力的轻砸何欢的肩膀,力道落在树身上,好比被雀鸟啄了一口。
“听你的,喊他们出来见面吧。”
“香帅,还有胡兄,怎么蹲在那里那么久?”何欢笑问。
听清他话中的揶揄,胡铁花也放松些,笑道:“本来要出来找你的,谁知道你这阵仗如此豪华。原本就够俊俏了,如今真要把我这种穿着破烂的人比成癞蛤蟆,我恨不得退避三尺,哪还有心情出来找你。”
楚留香笑弯眼睛,仍要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道:“在下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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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被此处华光所摄,难以动弹,所以晚来一步,万望见谅。”
熊猫儿哈哈大笑,习惯性拍拍楚留香和胡铁花的肩膀:“好小子,楚留香……我在兰州也听过你的名字。”
他的力道可真大。甚至不曾运功,一双肉掌就已经拍的人隐隐作痛。虽说他看似气消,但这两掌之中也不乏怒气。可见,虽然何欢性情温和,他这叔叔却不是好相与的。
他口中所说,更是楚留香意想不到。
“这可、真叫小子惶恐。”
“如果你以为你的声名已经大到可以不远万里传入兰州,那你就错了。”一个稍显冷淡又格外熟悉的声音响起。
楚、胡二人惊异望去,正是刚刚才见过的、据说已经无法走路的姬冰雁。他驱车而来,不见人影声先至,直至近前撩开帘子下马车,站在两人身边。这人如今却看不出一丝一毫残废的样子,一身华裳,利落而谦逊,向熊猫儿方向礼貌点头。
熊猫儿冲他摆摆手。
此时,几人心中均有疑窦,然而此刻并不是询问的时机,只得暂且忍耐。
到最后,姬冰雁的马车与熊猫儿的驼队合并,几十人浩浩汤汤上路。
熊猫儿:“我怎么还忘记给你备一驾马车……”
何欢连连摆手:“实在是不必。”
楚留香:“您不必挂心,进沙漠之前,何欢可以坐在我们的马车之中。”
何欢:“啊……嗯,没错。”
不得不瞒您说,我手中还有一架自洛阳而来,遍携药材的马车,的确不缺,不必破费。
在熊猫儿的注视之下,何欢有些僵硬的进入马车,正对姬冰雁稍显冷漠的面容。
胡铁花在一边笑:“我本以为你是那种就爱高高在上、文质彬彬那一套的人,现在一看,你这人怪好玩的。”
何欢苦笑:“我哪里高高在上,不过是不善言辞罢了。胡兄不要嘲弄我才好。”
“看出来喽。”他反而放松下来,在姬冰雁的马车中东摸摸西摸摸,又同姬冰雁感叹马车奢靡。楚留香最后上车,见他们三人坐位先是一愣,随后笑着坐在何欢身侧。
“那位英雄功夫了得,想必昔日也是名扬一方的豪杰吧?”
这几乎算得上明着试探,何欢了然,倒也不介意他的打听,侧头看他一眼,轻声反问:“你可知昔日快活王手底下有‘酒色财气’四使,负责为其搜罗各地的美酒、美人、财富和打手?”
“略有耳闻。”
说起这个,连姬冰雁和胡铁花也感兴趣起来,坐起身认真聆听。
何欢一本正经、真假参半道:“众人皆知,昔日沈浪大侠与朱家、幽灵宫、云梦等势力不约而同挑战快活王,几经波折将其正法,快活城就此分崩离析,被众多势力吞并。然而他们却不知道,四使中有二使已成为沈浪大侠的朋友,为受其所托分别掌管快活城的残存势力,相互制衡,防止关外再生大的动乱。”
至此,不必说的过于彻底,几人已经明白熊猫儿的来历。快活王已成为昔日传说,而手握其剩余人脉和财富的使者,放在中原无疑是类似宝藏一样的存在。他将此事说出来,便是真的信任几人,将他们当做朋友。这样的直率,叫人怎能不动容。
就在此时,一向冷漠少语的姬冰雁接话道:“七年前,我来到此地,发展自己的商业。当时自恃武功高强,便一人进沙漠开展货源,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我被沙暴困在沙漠之中七天七夜,仅有一袋睡,饿的我几乎想要尝一尝自己的肉是什么味道。就在那时……他骑着那匹马出现,救下了我。”
“他一向仗义,路遇不平便要相助。”何欢道。
姬冰雁点头,“他并不要我回报,我却不能不报此恩。”
“不是吧?你是为了报人家的恩才带我们去大沙漠的?”胡铁花难以置信道。
“不然,我闲得没事和你们一起去沙漠旅游吗?”姬冰雁冷笑。
他们看起来并不像在开玩笑,何欢有些担忧,却不料他话音刚落,那三人就一同笑出声来,马车中充斥着轻松的氛围。
原来又是玩笑。何欢心想,每当我以为自己已经见惯人生百态时,总能再次发现新奇的情谊。
楚留香和胡铁花还在一边啧啧点评。
“唉,多年不见,这人的嘴还是一如既往地锋利,不减当年。”
“看他仍然如此刻薄,想必身心仍然健全,我总算能放下心来。”
“不然呢,虽说有些人习惯未雨绸缪,可沙漠几乎不会下雨,做这些事有什么必要。”
何欢笑而不语。
“我算是看出来了,他是真的不会撒谎,可要是有不想说的呢,就怎么也套不出话来。”胡铁花抱胸,冲何欢眨眨眼,“这性格嘛,我很喜欢。”
“多谢胡兄喜欢。”
路途仍然遥遥,好在马车内格外舒适,除了饮食饮水,竟还有一屉的酒。
“可要喝上几杯?”楚留香问何欢。
何欢欣然应下。酒水启封时,一股漠北风气的烈烈酒香便四溢于整架马车。
不知为何,这样浓烈的酒香,却让何欢想起了许久不曾回去的江南。
第54章
江南此刻的天气很好。阳光和煦,透过泛着黄绿的树梢,在汩汩流动的溪流中透下鱼鳞般的光斑。
原本在后院里放着的花,早些时日已经被移入小楼之中,只剩几簇梅树,将将长出花骨朵。此刻,花满楼正在为小楼中的花草浇水。此时虽不见花,他心中却一直有花的模样。
或许正因为他是个瞎子,才能一年四季,日复一日的耐心照料这些花草,无论是否时值花期。
从敞着的窗户可以听见来往行人的聊天声,大家都在谈论将近的春节。有人聊起新出的焰火,有人说起小儿喜爱的金桔。还有人家中想要购买新的花卉,自然而然提起了何欢。
“何公子要到什么时候才回来啊……都说他是从北方初来乍到的,我看,这边的匠人加起来,花草造景也不抵何公子一人。”
花满楼听见后,也不由失神一瞬。
小黄狗汪汪叫了两声,花满楼低下头,神情柔和:“你应该也想他了吧?”
当日一别,怎也想不到会是这样长的光景。秋去冬来,一年将尽。
如果不是小黄还在这里,院子提前给出一年的租金,他几乎要以为这是转瞬即逝的一次相逢。
他会不会在家中迎接过年呢?听说北方过年与南方也有不同,真是好奇。他此刻是否如同这里的人一样,置办物品,增添新的气象呢?
……
何欢此刻正在沙漠忍受烈日的暴晒。
纵然已经竭力准备,仍然难以逃脱恶劣天气带来的痛苦。毒辣的阳光仿佛在近前点火,火焰烘烤上衣摆边缘,活树立地变身柴火,等待成碳下场。何欢严严实实裹在斗篷下,尽量减少阳光摧残。
车在沙漠中才是真的寸步难行,姬冰雁的马车已经在距离沙漠最近的一座城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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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身火海,马也卖了出去。大宛马则不同。它们出生就在沙漠,早已适应沙漠的气候。走在队伍最前的大宛马名叫狸奴,反倒比人更能适应沙漠。她驮着何欢在最前,后面骆驼跟住她行进,其余人纷纷上了骆驼,伪装成商队模样。其中仅有一位名叫石驼的,仍旧牵着他自己的骆驼。据说,他将骆驼、将一切动物都看作他平等的朋友,因此不愿骑在他们身上。
何欢知道,即使他骑在那匹骆驼身上,骆驼也心甘情愿,然而这不妨碍他尊重石驼的决定,并因此而尊敬这个了不起的人。
最开始,除姬冰雁一行人以外,连胡铁花与楚留香见到石驼也吓了一跳。他的皮肤好似焦炭干裂,既听不见也看不见。他一定是曾经经历过极其可怕的事,才会变成如今这幅模样。一开始,众人看向他的眼神中有怜悯。在接二连三被他在大沙漠中展现的能力折服后,众人才纷纷收起这种目光。
何欢不同,偶尔看他,神情总是很温和。
“有时候,我会以为你与这位石驼先生认识。”楚留香驱赶着骆驼与他并肩。
“哦?香帅怎会这么以为?”何欢不解。
“你看他的眼神很亲切,有时会透露些熟悉。”楚留香认真道,“仿佛曾经见过他一般。”
何欢思索片刻,“或许,只是因为我从他身上,看见熟悉的影子”
“这样的惨状,竟不止发生在一人身上吗?”楚留香神情有些复杂。
何欢沉默不语,在楚留香眼中,大约是默认。
真正摧毁他的,并非是沙漠。能叫人发自内心的痛苦、封闭起自己的,只有生为同类的人。以折磨他为乐,使他变成不人不鬼的模样,丧失对于外界的感知、丧失融入群体的能力,在与其一样的人眼中也如同妖怪,唯一作用是可笑的止小儿夜啼。
他以往不曾见过被沙漠摧残之人,但见过太多被折磨、被孤立、被叫做异类之人。甚至连他自己,本身也是小心翼翼融入人群的……怪物。因而,他由衷憎恶这种行为。
“倘若叫我知道是谁这样做……”何欢的声音很低。
姬冰雁此时就跟他他身后,闻言沉默不语,只是眼中有精光一闪而过。
沙漠,这样贫瘠的土地上,也会滋生各方势力,相互斗争。他们占据每一片难得的绿洲,孕育出天生就要争斗、只有争抢资源才能活下去的人。人与人相斗,不管是胜是败,最终都会填埋大量人命进入无底般的黄沙之中。
出生,纷争,最后死亡。
这也就造就了沙漠人毒辣和凶狠的性格。他们狡猾得如同鬣狗秃鹫,鹰视狼顾,周旋在每一份可能获得的利益之上,或等待,或主动制造着死亡的契机,将其变为自己的猎物,将其蚕食殆尽方休。
远方传来的低弱求救声,就如同悬崖旁的诱饵一般,勾引心怀善意之人咬钩。
“别去,只怕是陷阱。”深谙此道的姬冰雁试图阻止欲要向前的胡铁花。
胡铁花却不以为意。或许相比于被欺骗,他更担心的是呼救之人的性命。
他道:“我们只先上去远远地看一眼,就你我两人。让老臭虫和何欢留在这里支援,如何?”
姬冰雁也并非真的完全铁石心肠。听他这么说有几分道理,也就默认下来。
就在此时,何欢开口道:“不如我与姬兄前去察看,胡兄与香帅留在此处。”
胡铁花自然无不可。他现在心中所想,唯有救人而已。只是不免好奇:“你是有什么识别骗子手段的方法吗?”
何欢犹豫片刻,肯定道:“是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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